水再生利用新典範:台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規劃


都市污水再生利用為國際趨勢,台中市福田廠目前放流水每日約為5.5萬立方公尺,水再生利用在廠商使用意願及供水成本等方面考量下,建議以供應台中港工業專區最為可行。目前規劃再生水輸水管路自福田廠出廠後,沿環中路、環河路及烏溪右岸之中和、大肚、汴子頭、龍井等堤防防汛道路埋設,最後送至台中港工業專區使用。未來本計畫完工後,可提供永續利用之穩定水源、替代傳統水源開發並減輕大台中供水壓力、填補民國110年台中港區工業用水缺口。

主要工程包括:前處理設施、輸水設施、再生水廠及共同管道箱涵等4部分,相關平面佈置如圖,前處理設施包含進流水匯流池、快濾池、過濾水匯流池、加氯消毒設備、反洗泵機房、鼓風機機房、廢水收集池等,整體用地面積約需0.3公頃。輸水管線長度約25.5公里,輸水管材與管徑以DIP1,350m/m∮埋設。再生水廠則包含原水池、清水池,總用地需求約5公頃。共同管道箱涵規劃淨寬3.0公尺、淨高2.1公尺之箱涵型式管道,共同管道箱涵於跨越安良港大排,採用橋樑跨越河道。

本計畫總工程費約為54.01億元,單位產水成本分別為:前處理設施0.64/立方公尺、輸水設施4.40/立方公尺、共同原水池0.18/立方公尺;依各用水廠商水質需求規劃之再生處理單位成本為中龍鋼鐵公司1.37/立方公尺、中石化公司3.03/立方公尺、台電台中電廠15.50/立方公尺、中龍工專II12.53/立方公尺。另本計畫供水效益為64,436萬元,淨效益為10,275萬元,益本比為1.19

興辦方式之評估,由於公辦公營基礎輸水設施不僅具有降低工程預算、提高工程效率的優勢,同時基礎輸水設施營運管理較為單純,亦可減少政府管理人力耗損,因此本計畫建議之興辦方式為基礎輸水設施公辦公營、再生水廠則採民間促參方式。本計畫業於97-100年由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理福田水資源中心放流水供應臺中港區用水工程可行性規劃及再生模廠(100立方公尺/)試驗。後續營建署已將本計畫納入水再生利用示範推動計畫,基礎輸水設施所需42億元並納入污水下水道第4期建設修正計畫及提送行政院審議。
「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台中港工業專區」
計畫平面佈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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