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節日送禮是華人的文化,邇來春節將屆,送禮、邀宴亦屬常見。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惟公務員受贈財物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且該財物市價在新台幣五百元以內或屬公務禮儀(如機關之間餽贈),依規定仍得收受。惟仍應注意,無論財物受贈與否,皆須簽報機關首長並知會政風單位。
另依據水利署101年9月3日函頒之「水利人員與廠商互動準則」,更嚴格禁止水利人員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廠商任何財物、招待,亦不得參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廠商任何之飲宴應酬及賭博行為,以期端正工程環境之優良風氣,維護工程人員專業形象。於此,政風室謹祝福大家春節快樂、年年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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