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甄選助理工程司徵才公告


經濟部水利署甄選助理工程司徵才公告
一、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二、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三、職稱:助理工程司
四、職系:土木工程
五、名額: 1
六、工作地點: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501
七、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相關類科及格。
(三)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八、工作項目:水源經營相關事項
九、報名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02119日至102125日止。
(二)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獎懲等)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現職銓敘審定函6. 最近3年年終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3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上開證件影本請於102125(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寄至本署人事室(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50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台中辦公區助理工程司」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另請下載「應徵經濟部水利署助理工程司基本資料表」(詳如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 A100110@wra.gov.tw。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面試成績未滿80)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外補人員至本署任職後參加高一序列職務內陞時,須任職滿1年始採計曾任他機關較高列等或列等相同之職務年資。
(三)本案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4-22501557。地址: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5011樓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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