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01年用地取得順利完成,全賴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

土地徵收條例於101年有了重大修正及變革,民眾權益受到更多的保障,但用地徵收卻更形困難,本署遂研擬因應措施及作法,終能順利取得所需工程用地。
本署基於需地機關實際執行徵收業務立場反應具體建議,並獲內政部納入相關施行細則、市價查估辦法草案新制修法考量;土地徵收條例相關法令施行後,也透過教育訓練、講習等方式邀各相關縣市政府水利局及河川局、水資源局等單位了解相關因應做法。本(101)年度辦理工程用地取得總件數計169件,用地經費約新台幣532,268萬元,年底前可如期完成。
值此土徵條例變革之過渡期間,由於本署暨所屬各局同仁全力以赴,並獲內政部及縣市政府鼎力協助。執行率可達98%,績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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