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本署102年度委託服務預定計畫檢討會議

本署102年度委託服務預定計畫檢討會議,業已於10月6日假台北辦公室第1會議室召開。由署長親自主持,三位副署長均與會指導,出席人員由各組室及各河川局代表與會。 會中重決議:最優先計畫(含不可中斷計畫):於101年12月31日前完成簽約或議價程序,以利10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優先計畫:受前一期計畫影響無法於101年12月31日前完成簽約或議價者,應於前一期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完成簽約或議價程序。一般計畫:委辦費應保留15%預算之額度,應先行備妥計畫書(可視需求先行核定)並草擬招標文件。俟立法院預算通過後,於預算額度內可執行之計畫,應於3個月內完成簽約或議價程序。為利相關業務之運作,有關102年度署控留數,分別由公務預算之「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及「水資源規劃及管理子計畫」各控留500萬元。 本署為確保102年度各項治水、利水、親水、活水、保水計畫均能順利推動,本預定計畫之檢討確有必要,嗣經本次會議之檢討,本署各業務組室及各所屬機關102年度計畫之優先順序及經費額度均已排定,將由各計畫主辦單位積極辦理。由於本年度預定計畫檢討會議提早1個月召開,將能有效提升本署各委辦計畫之執行效率,重而落實各項計畫之成果。而此一作業模式,本署亦將定期檢討,俾求最佳之作業模式,對於本署102年計畫及以後年度計畫進度之掌握,將裨益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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