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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補助文康活動費之休假期間,不得再領休假補助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7年3月31日
局考字第0970061264號函規定略以,機關同仁得以部分休假期間參與文康活動,如該休假期間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請領休假補助費;惟請領休假補助之休假期間不得再補助文康活動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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