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蘭陽溪畔居民安全 蘭陽溪下游違建全數拆除完成


全球氣候劇烈變遷基於常態,短時間強降雨已逐漸轉成長時間強降雨,以101年蘇拉颱風8小時連續降下近700毫米雨量,洪水位遠超過一級警戒水位,僅差60公分即越堤成災。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為考量蘭陽溪流域整體河防安全及恢復河川生態環境之自然型態下,積極回歸水利法規相關規定,爰擬訂轄管範圍內河川區域全面拆除違建計畫,以符水利法規範及河川生態復育功能。
依監察院9938日(99)院台內字第0991900238號函,有關地方政府處理違章建築未能落實執法,中央主管機關未盡督導之責,請行政院就有關事項研擬具體可行方案落實執行。內政部(營建署)遂研擬「違章建築處理方案」報行政院核定,其中具體措施二(六)加強河川區域內違建之處理一節明列,各河川管理機關視違建物對河防安全之影響程度及執行之人力、經費等因素,依輕重緩急訂定拆除之執行計畫。
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爰據於100630日陳報拆除計畫予經濟部備查,原計畫拆除羅東溪主流及蘭陽溪葫蘆堵橋下游共計85間違建物,經該局戮力執行拆除計畫,除積極處理每個個案,即刻解決民眾反映之問題,避免問題擴大外,更以隨傳隨到之服務精神,讓人民感受該局之誠心與決心,藉以排除各類抗爭事件,並積極研擬拆除方式及程序,以加速執行拆除作業,已於1016月全數拆除85間違建完竣,並立即公告執行102年度葫蘆堵橋至牛鬥橋間預定拆除之違建物,至101年度計畫結束止,共執行拆除125間違建物,較原預期效果達150%,對於增加通洪斷面、減少河川區域違規使用及河川生態復育等效益卓越。
(101)8月蘇拉颱風來襲,蘭陽大橋水位達歷史紀錄的8.4公尺,蘭陽溪堤防安全遭受前所未有嚴峻考驗,幸水利署第一河川局轄區已完成違建拆除河段,除確保該河段堤防及橋梁等河防構造物外,更確保沿河兩岸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無虞,後續將更加努力執行計畫預定進度相關拆除作業,以維護河防安全。
違建拆除前後照片

蘇拉颱風來襲,拆除河段(蘭陽大橋旁)受洪流漫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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