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曹總工程司華平於本(102)年2月1日宣誓就職

「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謹誓。」水利署曹總工程司華平於102123日奉經濟部核派陞任,21日宣誓就職。
曹總工程司學經歷俱優,係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80年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試水利工程及格,曾任臺灣省水利局中部水資源開發工程處課長、臺灣省中區水資源局課長、臺灣省政府水利處正工程司兼課長、經濟部水利處正工程司兼課長、經濟部水利處正工程司兼組長、經濟部水利處正工程司、經濟部水利署正工程司、經濟部水利署組長、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局長、經濟部水利署副總工程司等職務。有關曹總工程司歷任公職完成的具體事蹟如次: 

一、  民國71年進入水利局第二工程處,並派至永和山水庫工務所,擔任導水路工程監工,負責隧道、倒虹吸工、陡槽等水庫工程施工。

二、  73年調至第三工程處,擔任防洪工程設計、監工,75年負責大里溪先期作業之測量,設計工作並完成大里橋下游至出口堤防之設計。

三、  79年調至水利局企劃組,開始擔任台北防洪三期計畫之規劃及檢討,並且負責淡水河系相關規劃及當時經常水患之基隆河亦同時展開調查規劃作為。

四、  81年赴荷蘭IHE學院研究1個月,另於84年赴日本明治大學研習半年,85年奉調至中部水資源開發工程處擔任工務課課長,當時集集攔河堰正開始施工,並且進入最困難之混凝土壩基礎處理及河中擋排水工作,時經歷賀伯颱風受損嚴重,但很快就復原施工。

五、  87年奉調回水利處河川組防洪課長,負責全台河海堤工程設計及預算籌措及分配。88年經歷921大地震,又處理全國震災後河海堤災後修復工程,尤以草嶺堰塞湖處理最為艱困,安全導流穩定流路直至桃芝及納莉颱風後才逐漸穩定,恢復至現有河川型態。

六、  89年至97年間擔任正工程司及73個月之河川海岸組組長,除全國河川、海岸排水工程之外,以89年興辦之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工程及基隆河治理工程,完成基隆河治理,改善汐止以下至台北市段之水患,效益顯著。

七、  93年敏督利颱風後,為辦理大里溪三期計畫,94年著手規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即所謂八年800億,95年完成計畫核定,特別條款及款項核定,展開全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工作。

八、  97年調任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局長,主要負責湖山水庫工程之推動,時值大壩工程處理,混凝土截水牆工程,並開始填築土方達1,400萬立方公尺之土石壩。另亦推動生態保育工作、棲地復育等補償措施。

九、  99年調任水利署副總工程司,擔任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湖山水庫工程專案工作,及河海排水及水庫評估及檢查工作,負責防洪及水資源工程。

曹總工程司公務生崖中的工作績效甚為卓越,茲僅以於中區水資源局局長任內為例,所主管各重大工程當中的湖山水庫大壩工程,於98年11月6日榮獲「2009混凝土工程優良獎」,即可概見於一斑。此一大壩工程係以異質採購最低標發包,不但節省大量寶貴公帑,而大壩基礎處理採用塑性混凝土截水牆工法,於國內實屬首見,且其工程規模之大,於世界相類工程中亦列前茅,由於此一工程設計上具創新性、永續性、挑戰性、環保性,並在曹總工程司的卓越領導,以及相關工程同仁們的矢勤矢勇努力下,工程進度得以掌控、預算執行得以如期、工程品質控制得以如質,而因此等優異績效,而榮獲優良獎項,自是理所當然之事。相信在曹總工程司卓越的領導之下,水利署各項工程,將在既有基礎之上持續發展。

水利署10221日擴大署務會報
曹總工程司華平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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